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08-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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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偿标准是什么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法定解除、两种方式予以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其他。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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