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当退还的条件有哪些

2024-09-08 02:00
admin

一、彩礼应当退还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尚未完成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需要双方离婚。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需要双方离婚。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退还的比例是多少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退还彩礼时对彩礼退还的比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是全部退还,但具体是多少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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