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原则是怎样的

2024-04-27 02:00
admin

关于房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则是怎样的

1.遵循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不公开的原则。无论是《公司法》的发起设立中的特定对象募集,还是《 证券法》等相关法规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都说明私募股权基金需严格按照非公开途径募集资金,否则就与私募 股权基金的本质背道而驰。

2.遵循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对象人数限定的原则。

《公司法》明确限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明确限定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由此可见私募股权基金在资金募集过程中严格限定投资人数,超过法律规定人数,将被认定为公开募集。

3.遵循尊重私募股权基金自行决定资金募集规模的原则。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正待爆发的行业背景

自2010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推出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限购、限价、限贷及其它调控政策,至2011年中调控已开始显现效应。京沪穗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尤以住宅项目为主)普遍遭遇量价齐降,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低价抛售现象也逐渐增多。业界普遍认为,随着这些调控政策的持续,加之房地产开发贷政策的结构性收紧,绝大部分房企的现金流甚至其生存将面临极大考验。

为“自救”和“过冬”,自2011年初起,越来越多的房企探索改变原有的融资模式,以成立或参与成立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方式向民间募集资本;此外,一些传统的基金管理公司也看准房企的融资困境和市场的投资渴望,转型参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设立和募集。由此,构成了房地产私募基金爆发式增长的行业背景。

房地产私募基金面临的困难

目前来看,借力政策调控下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房地产私募基金在中国的爆发已可预期。但是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新生事物,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快速扩张也面临着一些秉待解决的困难。

首先,在当前房企大规模生存危机的报道之下,加之房地产市场资金缺口的持续扩大,投资人对房地产私募基金投资的担保收益要求也水涨船高,并直接造成房企融资成本的显著增加。事实上,一些中小型房企在进行基金募集时已经遇到了“投资人收益高则难以负担,投资人收益低则募资困难”的两难困境。

其次,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募资渠道不畅通导致其很难在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传统的募资渠道也即银行对于房地产私募基金基本都持否定态度,而新兴的募资渠道也即第三方理财机构刚刚起步,募资能力有限,除了**财富之外,鲜有其他第三方品牌足以支撑一只大型基金的募资需求。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房地产私募基金募集原则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展问题。房地产企业在发展方向上有所调整,这是很正常的,这都是经济发展的模式。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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