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怎样的

2024-06-24 02:00
admin

私募基金募集模限制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没有限制性规定,仅对合格投资者的人数进行了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4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的规范

1、规范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资格。募集机构主体资格确定为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基金业协会表示,此举能够摒除市场上杂乱无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避免监管真空造成日益加剧的诈骗及非法集资隐患,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2、规范了私募基金代销的责任归属。明确私募基金由管理人募集设立,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应责任,特别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人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确认的相关责任。

3、细化了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其中,在合格投资者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此外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4、在募集专用账号及资金安全方面,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前必须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现对募集结算资金的归集管理。

5、针对当前募集管理权责不分的现象,征求意见稿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且相关内容应当由募集机构如实全面地告知投资者。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私募基金募集规模限制是如何的”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法律对私募基金募集的规模是没有限制的,法律只对合格的投资人作出了要求,这也是间的限制募集规模的手段。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