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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可以带纸条出来吗

2024-03-11 02:00
admin

一、羁押否可以带纸条出来

1、羁押是不可以带纸条出来的。根据规定,探视被羁押的嫌疑人时,经过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羁押人,也不可以携带其他东西出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从看守所出来帮人带口信是否违法

1、视情况而定。如果看守所出来的人帮里面的人带口信,这个口信谈不上违法,但如果带出来和他人包括同案犯串通案件的信息,影响案件的办理,就是违法甚至犯罪。

2、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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