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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看守所承担什么责任

2024-06-27 02:00
admin

一、超期羁押守所承担什么责任

看守所超期对嫌疑人进行羁押的,看守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守所违反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进行超期羁押,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看守所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超期羁押一天,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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