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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羁押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吗

2024-06-28 02:00
admin

暂时羁押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就是暂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羁押的行为,这一行为应当是短时间的,同时也应当受到限制。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措施,那么,暂时羁押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暂时羁押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吗

不算。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此外,强制措施还包括拘留和逮捕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强制措施一共包括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并不包括所谓的暂时羁押,因此,暂时羁押不能算是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的强制措施: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强制措施是在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逃避侦查、妨害诉讼而实行的制度。而暂时羁押,从刑事诉讼理论来说,并不能算是一个专业的用语,也就不能说其属于强制措施了。如果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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