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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2024-07-27 02:00
admin

一、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拘留也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是羁押的一种。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羁押是有期间的,逮捕和刑事拘留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因此都是羁押的方式。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有期限的,如果期限届满的,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更多相关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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