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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2024-03-11 20:59
admin

一、刑事拘传传唤的区别

1,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审理,性质等同于通知,刑事传唤和拘传的区别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传唤证传唤去是否会拘留

不一定会被拘留。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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