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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后拘留宣布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2024-05-07 02:00
admin

一、拘传拘留宣布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拘传后拘留宣布时间的规定:拘留的时间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拘传后能否再次拘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期满后,可以依据案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拘传前已经拘留的,不得再次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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