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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2024-07-15 02:00
admin

一、治安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传唤时,传唤不需要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调查措施的一种,强制传唤才需要行政强制措施。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限制人身自由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之一,而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传唤时,传唤不需要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调查措施的一种,强制传唤才需要行政强制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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