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啥意思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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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同啥意思

1、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的含义是指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是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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