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拘役 正文

公务员拘役双开是不是必须的

2024-06-22 02:00
admin

一、公务员拘役开是不是必须的

公务员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所以拘役产生之后是肯定会双开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拘役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吗

拘役不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刑罚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只能适用于刑事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什么

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