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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为履行先。

  • 先履行抗辩权刍议

    严格意义上的“同时履行”,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哪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规则(同时履行抗辩权),由买卖合同发展到其他双务合同,并被法律所确认。,从理论上来看,双方都有可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论抗辩与抗辩权

    前者指被告举证证明本诉不合法或诉讼要件欠缺,拒绝对原告的请求进行辩论。,通常系被告作为向法院声明以裁定驳回原告之诉的理由而主张。,从德国民诉法第274条‘诉讼阻却’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之构成要件

    能够主张同时履行抗辩者,必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在双务合同中,经常引起争议的是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之间是否具有对价和牵连关系,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关于抗辩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种说法是:所谓抗辩就是在诉讼中,用来对抗对方请求权的合法手段。,在审判实务中,被告往往一进入诉讼先提出程序上的抗辩,这种抗辩虽然并不能直接对抗原告的请求,但是如果抗辩理由成立,尽管往往并不能阻止原告最终取得胜诉权,但可以使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期限有所宽延,这对被告来说往往有其现实意义,甚至会由此使得被告既得利益减少。,期间,信*社以存单纠纷向海口法院起诉了银行,并申请将实际用资人三亚某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难点

    关于其效力,只在于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为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在合同当事人实际违约以及定金、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中,往往并不复杂。,实践中常引起适用困难的是在后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发生重合时,当事人如何行使权利以及在预期违约情况下当事人可否行使履行抗辩权的问题。

  • 抗辩权基本理论初探

    经德国学者抽象后,打造出现代民法之抗辩权概念体系。,德国实体法中用来表示抗辩的术语有两个,即:“Einwendung”和“Einrede”。,对此,德国著名民法学家拉*茨也指出,实际上这里最好用“异议”来表示《民事诉讼法》中的抗辩(Einrede)。

  •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有哪些限制

    何为“重大困难”?往往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确认,一般认为,债务人下落不明、不知滞留何处;或者迁居国外或国内的边远省份;或者虽知其住所地,但进行追索费用过高等情形,均属于"重大困难”。,人民法院受理主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对主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此时债权人无法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予以依法强制执行,只能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因此,债权人无须等待破产结果的发生,可直接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先诉抗辩权行使中的程序法问题

    但是,如果债权人就是针对主债务人与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如果仅仅基于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而不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对于诉讼效率也没有益处。,3、债权人仅起诉主债务人时,保证人的诉讼地位如何? 对此,《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第3句规定:“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

    以此来保障主债权人先起诉主债务人,等判决下来之后,才能起诉保证人,从而保障了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这也就是从实体上保障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不承担保证责任了。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履行作用是什么

    2、维护交易秩序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未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这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依照合同来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不能随意行使此种权利。,相互协作不仅有利于债务的正确行使,而且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进而促进交易的增长。,同时对于完善中国合同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司法实践

    2、一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一方违约包括部分履行及瑕疵履行等情况;但问题是,在双方违约即《合同法》第120条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是什么

    正是因为只有一方负担义务不存在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相互关联,为此,不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向负有的一方提出履行请求时,相对方无权要求同时履行,所以单务合同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权利,需要相对人请求履行时才得行使,而并不像支配权、请求权或者形成权那样具有主动的性质。,这样,除拒绝履行需要积极主张外,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其他法律效果如果也一律强调须经行使权利始生效果,难免有失公平,因此,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在“行使的效力”之外,有必要承认若干“存在的效力”,以资救济。,另外,抗辩权并没有否定请求权的效力,因而在当事人未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时,法院不得依职权将其考虑。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负有给付义务,另一方负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只有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才存在对待给付,正是这种关系使得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公平性。,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理基础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是交换请求权说,认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仅享有以自己给付请求他方给付的权利,从而在诉讼上原告必须证明其本身已履行义务或无先给付义务。,二是抗辩权说,认为双务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是相互独立,仅其实现因他方当事人行使抗辩而互相发生牵连而已。

  •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方为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合同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合同义务之间联系,运用此概念,能够清晰地说明一方先期违约与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关系。

  •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的,即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且并非所有双务合同都自然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双务合同按照其性质,双方应同时履行其债务,但因当事人作了特殊约定,而产生了先后履行顺序。,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行使和消灭是怎样的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先履行抗辩权的性质和意义

    预期违约是合同履行期未届至时,一方当事人明示或以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合同义务之间联系,运用此概念,能够清晰地说明一方先期违约与另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关系。,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先履行抗辩权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区别

    二、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这就表明应当存在于双务合同之中。,三、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都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而且,都是自助权、形成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不需要借助于对方的意思表示与合作,也不必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自己行使这些权利。

  •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性质

    比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合同义务全部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相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合同的请求,可主张权利消灭的抗辩,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致自己一方履行迟延,合同对另一方履行期限的规定随之失去效力。,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根据大多数大陆法系合同法的理论,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而对于有些合同如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则一般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

  •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

    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这就表明应当存在于双务合同之中。

  • 先履行抗辩权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

    二、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这就表明应当存在于双务合同之中。,三、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都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而且,都是自助权、形成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不需要借助于对方的意思表示与合作,也不必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自己行使这些权利。

  • 浅论我国的“先履行抗辩权”制

    根据大多数大陆法系民法典的理论,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而对于有些合同如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则一般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二、先履行抗辩权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