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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07-09 02:00
admin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1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82元∕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年
5、职工年平均工资:40505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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