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抗辩权
  •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而对于有些合同如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则一般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双方当事人都可行使。

  •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 预先追偿权的概念

    这是以该权利作用为标准进行划分的。,所谓请求权,是权利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义务主体提出,要求其作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所谓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是以财产为标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通常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和继承权等。

  • 202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职工年平均工资:40505元。

  •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规定有哪些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规定有哪些,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规定有哪些(1)抗辩权。,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消。

  • 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这是对权利过度使用的一种反制措施,利用这种反制措施,可以迫使一些不良行为得到遏制,保护利益双方的共同权益。,(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故而,在权利已消灭的情况下,不适用抗辩权。

  • 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 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抗辩权有哪些,包括哪些情形?

    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 抗辩权案例分析之同时履行抗辩权

    详细解读延伸分析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正确认识同时履行抗辩权,并将其与双方违约加以正确区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符合以下构成条件: 首先,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即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对价问题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的意志来决定,同时法律要求双方在财产的交换上力求公平合理,履行和对待履行在价值上大致相当即可。

  • 抗辩权案例分析之诉讼时效抗辩权

    案例介绍 2007-2008年间,陈某与李某同居期间为兴建房屋和经营酒店从沈某处购买水泥砖和白酒,2008年12月1日,陈某与李某共同出具欠条给沈某,欠款计24500元。,法律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该笔债务发生在2007-2008年间,但沈某自2011年10月份以后才开始向陈某与李某主张债权,因此对李某关于该笔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意见依法予以采纳。,”该规定可以认定系对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具有涉他性。

  • 民法典顺序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综上所述,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顺序履行抗辩权以及相关的知识,才能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适用。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效力

    中国《合同法》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方式

    它与债的担保方式之一的留置权在形式上有所相似,都表现为不为给付,而其性质和内容上又有区别:(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债权性质,是从属于双务合同,系相对权。,保证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三个:1、须合同一方在订约后履约能力发生恶化。,对于那些虽然不是因双务合同所发生的债务,但只要其相互之间具有牵连性,应允许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 什么是顺序履行抗辩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 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抛弃时效利益,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以上是小编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的总结,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的相对性怎么认定

    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抛弃时效利益,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2015年2月27日,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肖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李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肖某在庭审中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查明本案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抛弃时效利益,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

  • 反诉与抗辩怎么区别怎么认定

    被告提出的主张到底是抗辩还是反诉,往往容易发生混淆,从而导致对民事纠纷处理上出现错误。,据此,不难看出抗辩权的主要目的是排斥、延缓或阻碍对方权利,而非事实。,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是否享有质量抗辩权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由此可见,工程质量抗辩权并非专属于建设单位(发包人),而应及于总承包单位。,这是因为,工程质量必须合格方能交付使用,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例外。

  • 家中无人法院传票收不到怎么办,会丧失抗辩权吗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 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合同签订后,原告先后分13批次将定作物运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 诉讼时效抗辩提出时间有规定吗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

  •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吗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当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也可以主动通知对方,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他可以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付款,同时通知对方,对方可以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 保证合同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有效吗

    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第二审承接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相关问题的回答。

  • 债权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