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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行使抗辩权要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

    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

  •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

    (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前者指被告举证证明本诉不合法或诉讼要件欠缺,拒绝对原告的请求进行辩论。,通常系被告作为向法院声明以裁定驳回原告之诉的理由而主张。,从德国民诉法第274条‘诉讼阻却’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 票据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正当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它包括:1基于原由联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由联系欠缺或消灭,原由联系不正当,欠缺对价等;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4欠缺交付行为的抗辩,如票据行为人作成票据而未交付其相对人以前被盗或遗失时,可对盗窃人或拾得人主张票据无效。,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债权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存在的必要性有哪些

    3.诚信原则 债权保障制度必须督促双方讲究诚实信用,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养成良好风气。,对于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法律赋予债权人抗辩权,撤销权,并确定了担保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效力。,2.部分法律条款规定得比较空泛,不够具体,如不当得利之债;而有些虽然具体,但取证难度大,内容抽象可操作性差,比如情势变更,我认为是非常难取证,法官难操作的。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相关法律知识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要怎么区分

    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什么方面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怎么区分

    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

  •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种类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

  • 债权债务的抗辩权的种类应该怎么区分

    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的一项权利,跟前三种抗辩权的性质还不太一样。,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

  • 行使抗辩权受到什么方面的限制

    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除此之外,法律还专设消极条件,用以限制先诉抗辩权,保障债权实现。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 债权债务抗辩权都有哪些种类

    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

  • 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

  • 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在法律上行使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民法典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这种抗辩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因此叫做永久性的抗辩权。,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当事人在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时,可以拒绝履行己方义务。,根据法国法,如果承租人没有完全占有租赁财产,则可以拒绝支付租金。,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

    当然,如果从债务是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保证债务往往从属于原债务人自身,不当然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重新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顺序履行抗辩权谁享受先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要件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仅规定了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漏掉了履行债务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应予补充。,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债务人的抗辩权定义是什么,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无抗辩权的债权有哪些

    乙随即请求丙对剩余的5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①问题丙能否援用丁对乙基于限定继承享有的抗辩,拒绝就剩余的5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答案:不能。,③在诉讼中,若被请求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法院不得依职权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应对请求人,宣示无条件胜诉的判决。

  •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和效力是什么

    3、因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构成违约。,综合上面的介绍,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和效力法律有明确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和效力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有哪些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 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其特征又是怎样的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在哪里

    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此种形成权是形成权的例外形式,强调通过诉讼行使这种权利:一是对第三人意义重大,二是为了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