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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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保理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类型,有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等;

(2)服务范围、期限;

(3)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基础交易合同情况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条,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保理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虽然均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一般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以开展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464保、投标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以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融资性担保业务。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程度不同。

一般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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