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销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2024-05-1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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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销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1、标的,标的是订立销售合同的目的及前提,因为无标的或标的不清晰的合同没办法履行和成立;

2、数量和质量,这里说的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特征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有没有被履行的主要尺度;

3、价款,价款是得到合同标的一方给对方支付的以货币数量表示的代价,体现出经济合同所遵循的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合同中,营销人员要规定定价或酬金的数额;

4、履行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履行时间是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是确定销售合同有没有及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时间标准;

5、违反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1、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是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主要由当事人约定。法律主要对定金进行了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债务人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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