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

2024-05-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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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合同成立后,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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