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成立后还可以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024-05-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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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立后还可以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成立后还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并生效后,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变更。因此,买卖合同成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价款、数量等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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