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024-05-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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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双方协商一致的;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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