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2024-07-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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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1、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具体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是如何的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什么是先契约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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