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可以转让吗

2024-08-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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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可以转让吗

1、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以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存在因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况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销售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销售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销售居间合同时居间合同的一种,只要销售居间合同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且销售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那么销售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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