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

2024-03-11 09:14
admin

一、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

1、胁迫结婚的侵权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是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时,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的提出。胁迫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时,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的提出。

二、被欺骗的婚姻是否可撤销

被欺骗的婚姻不可以撤销的,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始无效时,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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