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对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2024-03-11 10:27
admin

一、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1、可撤销婚姻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可撤销婚姻撤销之后,当事人之间属于同居系,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可撤销婚姻中怎么分割财产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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