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撤销婚姻房产分割协议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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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能撤销婚姻房产分割协议

1、不能撤销婚姻房产分割协议。但如果签订婚姻房产分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才会根据婚姻房产分割协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撤销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离婚财产分割议的适用有哪些

1、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应优先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当优先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否则,相关法律中未对财产分割协议做出规定的部分,则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的效力。《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本案中,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共同的房屋赠与第三人(双方当事人之子),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该财产赠与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

3、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反悔的处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虽然在形式上表现某赠与,但某与一般的赠与行某,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的赠与行某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处分关系,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的一种方式,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求。本案中,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的情形。因此,原告要求撤销赠与协议于法无据,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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