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2024-05-2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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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以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关于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1.可撤销婚姻可以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被起诉不当得利么举证

在法治社会,凡是讲求证据,我们起诉别人要有证据他人存在侵权的行为。被他人如果不觉得自己是侵权人的话,被告也需要对此进行举证。

不当得利被告作为被起诉返还不当得利的一方,即得利人。如事实确为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应及时承担返还义务,及时返还该不当得利,如事实非不当得利的,应举证该不当利益的取得是具有相关法律根据的,可能是买卖合同系的得利或赠与关系的得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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