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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拍卖款优先支付什么费用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民用航空器拍卖款优先支付什么费用

1、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对民事航空器进行拍卖时,拍卖所得的款项,要先行支付在执行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拍卖费、执行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从民用航空器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二、哪些民用航空器要进行我国国籍登记

下列民用航空器应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登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民用航空器;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有外商出资的,其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中方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准予登记的其他民用航空器。

自境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承租人符合规定的,该民用航空器的机组人员由承租人配备的,可以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是必须先予注销该民用航空器原国籍登记。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未注销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国籍登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因民用航空器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对民事航空器拍卖时,拍卖款要优先支付在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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