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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怎样才能对第三人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怎样才能对第三人

1、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生效的要件是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经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二、民用航空器水面航行优先权规则是哪些

(1)驾驶水上航空器的驾驶员在水面上运行过程中,必须与水面上的所有航空器或船舶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并为具有航行优先权的任何船舶或其他航空器让出航路。

(2)当航空器与航空器或船舶在交叉的航道上运行时,在对方右侧的航空器或船舶具有航行优先权。

(3)当航空器与航空器或船舶相对接近或接近于相对运行时,必须各自向右改变其航道以便保持足够的距离。

(4)当超越前方航空器或船舶时,被超越的航空器或船舶具有航行优先权,正在超越的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必须向右侧改变航道以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在特殊情况下,当航空器与航空器或船舶接近将产生碰撞危险时,双方必须仔细观察各自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包括航空器或船舶自身的操纵限制)进行避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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