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有何规定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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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有何规定

1、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分支机构依法被撤销后,必须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有哪些义务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主要义务:

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我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该外国公司必须在我国就其分支机构的设立进行登记。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不得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义务,除我国法律予以特别规定的外,与我国的同类分公司所负有的义务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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