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如何处罚

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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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与仲裁区别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是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

当下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现象十分突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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