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事实劳动的关系

2024-09-1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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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事实劳动的关系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实践中,多数的事实劳动关系因为用人单位不愿订立或疏虞订立所导致的。但是,还有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是因为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结果。对于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其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规定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单位,否则,单位将有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是事实劳动关系处理的首选方式,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方再选择法定解除。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职工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另外,对于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以及用工制度不规范的原因,在实践当中,不少单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

经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各位已经知道该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了吧。很多劳动者认为签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法律就要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护。其实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误区的。只能说有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的话,能够更加全面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以上所提的知识,据此为常识,希望能让您能够有一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的随时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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