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动迁如何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06 02:00
admin

一、超市动迁如何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超市动迁如何赔偿标准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仅规定了相关赔偿义务人,需要向受到损失的被拆迁方支付赔偿金。

2、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个人,或者是单位,也有可能会需要支付赔偿金。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超市动迁需要赔偿员工吗?

1、超市动迁可能需要赔偿员工。

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公司动迁,可能会导致需要搬迁到新的地点办公。

3、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向职员支付赔偿金。

4、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5、超市也有可能会被动迁,只要拆迁方实施的拆迁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拆迁方就只需要向超市支付补偿金,而不需要向其支付赔偿金。若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拆迁工作职责,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且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导致被拆迁方受到了损失,那么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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