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吗

2024-05-09 02:00
admin

一、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吗

1、是的。

2、对于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法律规定并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其从业人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从业人员投保工伤保险。而在分包情形下,如果分包商未为其所雇佣的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导致该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该劳动者可以向总包方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3、如果分包商未为其所雇佣的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导致该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该劳动者可以向总包方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总包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向分包商追偿。

4、总之,在分包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如果分包商未为其所雇佣的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那么该劳动者可以向总包方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请律师要注意什么细节问题

1、律师的执业资格

在聘请律师时,首先要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有各级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律师及所在律所

在每一位律师的背后,都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

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会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只分析有利因素,而忽略不利因素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

经过协商,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同意办理聘请手续的,律师事务所会与委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师事务所,另一份交当事人。

三、非法转包工伤如何认定

从事非法转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