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2024-07-19 02:00
admin

一、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怎么办

1、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的,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上班三个月以后怀孕了是否有产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孕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劳动保护但是没有产假的,女职工要在生育孩子后才享有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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