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劳务中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08-31 02:00
admin

一、民法典劳务中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签订劳务中介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首先,劳动者要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其次,工作内容应约定明确;再者,劳动报酬应该明确;最后,要注意试用期问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约定、不要签空白合同以及劳务中介合同盖章后,双方各保管一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作签合同注意事项是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

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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