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另外,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强调一下:(1)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其次,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注意: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常识有哪些

    二、用人单位、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均可以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般而言,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届满,病情已经相对稳定,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遭受器官损伤的职工的鉴定一般在临床手术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即损伤在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是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

  •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有些什么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通过我们平台联系专业律师为您服务,我们期待您的到来。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哪些材料

    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 患病解除合同前应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该办法已经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因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1)首先由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时起算。,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二、办理程序 1、凡被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其用人单位须在受伤职工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伤残等级。,2、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填写《鉴定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医务室有关医师(士)或劳鉴会负责人应在表中填写受伤职工病伤情况及医疗经过,并签名及加盖公章。,表上须贴工伤者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并加盖用人单位劳动或人事部门的骑缝公章。

  •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经过申请,受理,作出决定等流程,相信大家阅读上文之后都能对此有所了解,如果对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的,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收受当事人财务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职工因工致残认定为工伤后,还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才能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都直接影响整个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因此,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五)确定工伤职工是否旧伤复发,为保障他们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提供依据。,第十九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原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州(市、行署)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 济南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济南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济南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一、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可凭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到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或使用计算机软盘复制表格电子版。,七、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做出鉴定结论。,八、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有什么要求

    根据这一规定,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主体还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的鉴定流程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如何写

    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2、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填写《鉴定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医务室有关医师(士)或劳鉴会负责人应在表中填写受伤职工病伤情况及医疗经过,并签名及加盖公章。,表上须贴工伤者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并加盖用人单位劳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果对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的,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可以自行申请。,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些什么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工伤职工当时的伤情和残疾状况程度作出的,而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有可能通过医疗康复得到减轻,也有可能进一步恶化。,3、哪些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知识的介绍,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您前来找寻我们专业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 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需要的材料

  • 伤残等级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与联系

    下面由小编简单分析工伤鉴定中这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是多长?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是多长?,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可以自行申请。,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北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及范围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