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024-07-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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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流程:

首先,申请复查的主体与申请原鉴定的主体大体一致,都有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不同之处在于,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申请复查,但在一开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在申请主体之列。

其次,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作出,因此复查鉴定的受理机构就必须是比设区的市级更高一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事人不得任意选择鉴定机构。

最后,复查鉴定结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材料

1、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表四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

4、复查诊断书、病历、出院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知识点以及解答,若是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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