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都有什么

2024-05-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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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都有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1、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争议的好处是仲裁收费,而且较注重调解程序。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这里所说的一年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管辖。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动。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与公司之间非常的常见,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一类的争议时会根据案件的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的处理,一直都是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在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平审判,维护双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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