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是劳动争议判决的范围吗

2024-08-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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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费是劳动争议判决的范围吗

因社会保险费缴纳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上班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吗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

所以,发现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仲裁。

并且,经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不过,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对于这点,理由如下:

1、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因欠缴产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是社会保险争议;

3、社保机构回复无法补办的,员工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根本没办理社保手续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请求补办社保,公司即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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