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

2024-08-18 02:00
admin

一、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

法人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拿到多少钱

实际中,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

注意,这里确定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即包括第一个月,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继续支付一倍的工资。

公司不肯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即使已经辞职办好离职手续,也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劳动仲裁

1、先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是劳动争议的主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