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主体

2024-08-2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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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员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规定,调解组织主要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所以说,调解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是组织,而不是个人,调解员只是按照职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主动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本企业或辖区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

3、接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对符合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进行与争议案件有关的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档案,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4、积极促使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指导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统计及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6、完成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比较多,最主要的还是要公平公正的进行调解,而且要做好相关的法律维护工作,劳动调解成功后理论上来说不会再进行劳动仲裁序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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