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限是除斥期间吗,除斥期间有哪些

2024-04-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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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限是除斥期间吗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期限届满后该权利消灭,而劳动仲裁效可以中止、中断的,所以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除斥期间有哪些

特点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期限是可以中止、中断的。

而除斥期间是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不变的,不能中止、中断,所以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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