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应该如何走

2024-08-27 02:00
admin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走

1、劳动仲裁程序:先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由仲裁委依法予以受理;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在庭上陈述、质证、辩论;最后仲裁庭及时作出仲裁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提交劳动仲裁的申请书,再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一般受理后会在申请之日起的45天内做出裁决,这就是相对于诉讼说时间会短很多,当然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