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三年以后没欠条怎么办

2024-03-09 02:00
admin

一、工资拖欠三年以后没欠条么办

如果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但是员工没有欠条的,可以依法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其他员工的证言等证据去与老板协商。或者去向劳动局投诉;或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是多少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有必要请律师吗

拖欠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置,当事人有必要委托律师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可以从专业角度更好地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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