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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判缓是怎么回事呢

2024-03-12 02:00
admin

一、累犯缓是怎么回事

1、累犯一般是不可以被判处缓刑。累犯被判处缓刑,违反了刑法中对于累犯需要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拘役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其构成条件有: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毕或赦免后的5年内。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被假释罪犯在考验期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要在假释期满后,而非从假释之日起计算5年。因为只有在假释期满后,刑罚才执行完毕。

4、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累犯。只要有一个罪是在18周岁之前实施的,就不构成累犯。

累犯后不适用缓刑,缓刑后也不适用累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犯罪的,也不成立累犯。因为缓刑结束后,原判刑罚根本就没有执行。

在认定累犯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看究竟是属于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对一般累犯有时间要求,但是对于特别累犯就没有限制。若是犯罪分子属于被判处死刑期执行的累犯,那么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当然,对于累犯也明确规定了,不得缓刑、假释。这里就不区分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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