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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可不可以减刑

2024-04-24 02:00
admin

一、累犯不可以减刑

1、累犯可以减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刑:

(1)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执行间认真遵守监规;

(3)接受教育改造;

(4)确有悔改表现的;

(5)或者有立功现的。

2、但是对被判处死刑期执行的累犯要限制减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累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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