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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再被刑拘是否属于累犯

2024-05-08 02:00
admin

一、拘留15天再被刑拘是否属于累犯

1、犯罪嫌疑人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十五天后,再被刑拘是不属于累犯。根据《刑法》对于累犯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拘留所条例拘留15天是否有案底

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政法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

2、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公安机关,但这种信息不会上网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它人是调取不出来的,所以基本不会影响生活,包括考学、招工等。

3、犯罪记录就要严重一些了,有专门的系统记录。有了这种记录会影响今后的生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再从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的进行信用档案的建设,信用档案的实行极大的提高了政府对于民众的约束作用。如果我们的个人信用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我们的出行。目前,已经开始实行的是工商进入黑名单后,身份信息将不能够出国或者办理购买机票等行为,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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