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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累犯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2024-05-13 02:00
admin

一、特别累犯立的条件有哪些

1、特别累犯成立的条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和后罪发生的间隔时间无限制,所受刑罚种类及期限无限制。

(3)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二、对累犯怎样判刑

1、根据《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累犯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例如同是盗窃罪,案情基本相同,不是累犯的犯罪分子,判刑一年有期徒刑,那么累犯会被判处一年半、两年,甚至三年,总之量刑刑都比一般罪犯重。

2、当然了,对累犯进行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3、如果累犯有自首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宽处罚情形的,仍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构成特别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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